Vol.48 有名与无名
February 1998
不久前,结束夏威夷工作后的4,5天时间,我每天都去海里玩。怀基基海滩上有很多日本人,但我是赤裸上身只穿条沙滩裤上阵。而且,因为冲浪受了伤,脚后跟还流着血。在海滩前的十字路口,和打扮时尚的日本小妞们一起等绿灯的时候,真的没人注意到我。局外人常以为我们“没有私人时间啊”,“被束缚住了”,但现在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感觉。虽然就在先前一会,我还对自己的立场感到非常的拘束。因为用本名工作,不管是借房子的时候,还是去医院,被人叫到“木村拓哉先生”的时候,包括去弄租碟的会员证都觉得“好麻烦啊”。碰到那时,我不把木村拓哉当名字,想成它只是一个符号,类似于商品名称一样的东西。
说到有不有名,我觉得自己现在是有名的。但是,常有种说法叫无名演员,无名歌手、乐队。比起“黄色笑话”,我觉得“无名”这个词更应该禁止播出。因为世上是没有无名的嘛。谁都“拥有”父母起的名字,自己想的乐队名。只不过,因为我们不知道而断定他们没名,对他们是很不尊重的。
我现在私底下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感觉,比起有名,还是知名更合适。“这些人,知道我的名字啊”。知道名字,意味着知道“这个人是干什么的”。
比如我去海边,那里认识的人若是知道我的名字,也就知道我大概是做什么工作。有时还被人搭话“我在慎吾的节目里看到你冲浪了,那个季节很冷吧”。尽管我不知道他是谁,但对方却产生了共鸣,向我开口。
所以,和人相遇的50%,在那个阶段已经完成了。虽然是单方面的。但接下来,如果我去了解对方的话,就变成100%的相遇。不是很幸运么。
网络交流,给人的感觉是匿名交流。虽然里面也有用真名在沟通的人。我在和人交流的时候,还是想称呼对方的姓名,也希望那人叫自己的名字。匿名的话,什么话都能说得出口。最能成为不负责任的加害者。我在做广播节目的时候也想到,用匿名的方式可以说出内心真实的想法,这点我能理解。但同时也感到了不负责任的一面。好像只考虑到自己,把心情和意见宣泄一空。名字是确认心情与意见的出处与存在。是人与人交流的基础。
最近我开始觉得,把“私底下的自己”和“工作中的自己”分开来考虑是错的吧。私底下只不过没有电视台的摄像机,没有化妆师和造型师围着你转而已。我这个人是没有分别的。不同的只是,在私人时间里,所有责任都要自己一个人扛。
当这么想的时候,我可以积极地用本名做这份工作。可以说,就算被人知道名字,我也没有什么能够失去或是不方便的地方。因为,所有状况包含在一起,都是我自己吧。
没有有名与无名一说
身为“木村拓哉”
我会负起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