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昨天就不该点开那篇《山西大同强奸案二审结果宣判》的推送,现在深深后悔。。。这事之前像狗屁膏药一样天天在眼前转悠,从来没有点开过,直到尘埃落定,想着看一眼吧,看出问题来了。
所以,最后再打一次拳,然后翻篇,在这事上耗费一秒都是浪费时间。但是,不写,我这关过不去。
好了,我要开始打了。
起因是在B站看到某男律师反讽:一堆男的叽叽喳喳结婚率下降,不敢结婚。可是这事难道不应该是永久不发生性关系保平安吗?光不结有用吗?不如说婚内强奸很难认定,结婚才能避免被诬告啊。然后底下男人破防了,但是吧,有一条评论我觉得太“精彩”了,其他破防男的评论大多可以想象,无所谓,这一条太牛了,让我不得不专门撰文,只是为了保存这条评论。
那条评论大意是这样的,“即使去嫖娼,别人临时不想,上头了发生关系照样是强。律师没说错,没有欲望最安全,婚后比无婚姻关系安全。但是,在人们情绪上来的时候,不安抚众人情绪,不倾听他们的想法,生硬输出道理,客观也客观,就很没情商”
太典了!!
客观也客观 = 承认事实
没有情商 = 你说出事实就是不对
而且这条评论还是高赞哦。让我直观感受到逻辑主导和情绪主导的区别。也别天天车轱辘女的情绪化了,男的也不遑多让,而且他们更多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。
无独有偶,女拳也有一句臭名昭著的名台词“不管发生什么事,无脑站女性就对了,从不会参与任何对女性的围剿,你看男性多团结balabala”。虽然在此次山西大同案里,男性大团结这一点也被展现得淋漓尽致。但是,男的做错,不是你女的也可以做错的护身符啊?这是怎样的逻辑谬误才能想出这样的口号,比那些被营销号蒙蔽当枪冲锋的人还可恶!别人只是信息源被污染,好歹也是根据自己的是非观做出判断,她是直接跳过是非了,respect!建议和上面那位揭露事实等于没有情商的人锁死。
插句题外话,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。别看男拳天天嚷嚷诬告,如果当事人换成男明星or事业有成的人,马上没声音了。吴亦凡案不也一点证据都没出示么,怎么没见他们义愤填膺呢?无独有偶,别看女拳天天嚷嚷爱女,对象换成已婚女马上又是另一副嘴脸了,极尽嘲讽之能事。我寻思,男明星不也是男人么,已婚女不也是女人么,怎么这些人就被排除在外了呢。前者还好理解,可以视作对拥有性资源群体的嫉妒。后者算什么?所以那些女拳,归根结底,也是在嫉妒婚女么?
回到山西大同案,虽然那位反讽的男律师,并不见得真的站在女性立场看待事物。他轻飘飘的婚内强奸难举证,背后是多少女性的心酸。但是,连他都能承认的事实,一堆男的还在纠结强奸未遂还是既遂,在他们眼里,未遂,那就等于没有强奸,这个男人就不是强奸犯了。
所以,这就是男性基本盘。我非常不愿意用AOE大法,我也极度愿意相信,世上的确也有很多尊重女性的男人。但是,正如同legal high里堺雅人饰演的古美门的名台词“正义是什么,就当它只存在于周刊少年JUMP和晨间连续剧的幻想中吧”。同理,能做到有同理心,愿意尊重女性的男人,也只存在于由女性创造的乙游世界中。我愿意相信有好男人,因为相信比较幸福,毕竟还有我们可敬的周总理不是么。但,已经不是必需品了。
我觉得自己真的挺男性思维的,常常觉得上辈子自己真的是个男的。但另一方面,我又觉得把这种思维说成男性思维也是一种谬论,思维本身是中性的,确切说,我只是和很多男的想的一样而已,一旦持有这种思维的女性越来越多,它一样可以变成女性思维。一直觉得很多女性有种幻想,势均力敌的爱情才是“高级”,一个真正“成熟”,“有担当”的男性,会不介意年龄,选择一位和他同等实力的人。这的确是美好的幻想,但,如果我是男的,我更倾向选择乖巧的小白兔。我已经很强了,为什么要娶一个和自己一样的?事实上,看看那些名人联姻,就算真的强强联手,女的做不到武大文科生女友的级别,大概率也是无的,除非女的志不在婚。
某种意义上,我觉得男性很“不幸”。女的过了三十已经没有“价值”,四十之后就可以不当女人看了,彻底退出那套价值体系,获得了自由。可男的呢,怕是直到六,七十还是活在社会规训中。现在科技发展了,论解放,男女是一样的。很多男人说对婚姻恐惧,我希望你们说到做到,最好是真的。
二十岁的姑娘说自己不结婚,马上有人说到了四十会后悔。到了四十还是不结婚,说到了五十就后悔。五十还是不婚,那就是老了一定后悔。哪怕八十进了坟墓,也会指着墓碑说死前一定在后悔。反驳毫无意义,千万不要陷入对方的价值体系,只要自己不接受这套价值观,就是最大的破局之道。我一直觉得钻石还不如鹅卵石好看,你把它吹上天都没用,能奈我何。同理,不接受彩礼价值观的男人,压根就不会有困扰。骂骂咧咧的人,本身就已经接受了那套观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