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责众

以前,我对这四个字是有PTSD的,但最近,渐渐悟了很多事(我好像一直在悟)。法不责众不重要,上天给每个人已经安排好了他的剧本。

一个227,一个江秋莲,当然还有很多类似的事,但这两个,真的是让我隔夜饭都要吐出来的恶心。本来227就够让我恶心了,生命权纠纷案那个二审结果,是真的让我觉得,肖再惨,那也是比刘好太多了。。。虽然都很惨就是了。

神奇的是,原来一直被我抨击的微博,这次居然从良了,也可能是理记的主场,江秋莲的128家御用媒体不敢造次,转而围攻其他平台。B站不用提了,当年就是网暴大本营,谁给钱谁上。我不管最后结局如何,毕竟,再坏不过回到几个月前。但,即便最终公权力真能下场拨乱反正,大部分人依旧会以法不责众的名义轻松逃脱制裁。

我曾经对此非常愤慨,又想不出什么解决办法,最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。不是不报,时候未到。这么说,不是唯心主义。如果说,这些人的认知,眼界,智商,决定了他们网暴的行为,那么,这些认知与眼界,已经注定了人生高度。现在,他们也许觉得就算被大V挑拨又如何,反正可以发泄情绪,又不用担责,好像自己毫无损失。但是,能够轻而易举被挑拨利用的人,本身就是绝佳的冤大头,被人一忽悠就开户炒股去了,遇到电信诈骗也是一被忽悠就把钱送进去了,有的是陷阱等着他们。当然,犯罪本身是要谴责的,但常常觉得,这就是上天的惩戒,而且符合逻辑,顺理成章。

你可以说他们本性善良,没有深思熟虑就草率做出决定。但,既然可以草率网暴,自然也可以草率被骗,认知与行为、结果是一脉相承的。如果能意识到自己的网暴行为,愿意去面对,自然会反省,提高认知,从而导出新的结果。如果还是维持旧认知,只会一次又一次踩同一个坑。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。

最近越来越明白。人,不能内耗。我以前老是自我怀疑,不能自大,明明发现对方是傻子,也要给人找借口。现在完全不这么想了,我既然能看出来人傻,还去否定它,就是侮辱我的智商,换言之,对自己的智商没有清晰认知。人有千面,认知各有高低,我也不高,有太多人比我高。但是,这不是作恶的借口。作了恶,法律也许惩治不了你,也许没有办法在这件事上惩治你,但它一定会以某种形式孽力回馈。

好吧,我只是刚好看到某二次元人士被电诈骗光积蓄的事,有感而发。不想说人蠢,我始终对所有电诈案保持敬畏,但至少,这些人,一定会是挡在最前头的那一批,就当是他们在还债吧。

如此想来,我对法不责众,也可以和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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