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的潜意识——因为过于震惊于是决定再叙

早上发了一文,感叹大家终于识货了,知道takki有多美貌了。

然后,突然奇想,想知道以前有没有写过他。我记得是没有的,可能就在其他文章里一笔带过吧。

于是我搜了一下。。。。。。。竟然真的有

2015年06月13日 《泷泽美颜盛世

2014年09月23日  《S之梦(2)

记忆力大抵没有出入,我的确没怎么写,关于他的只有两篇文章。

但让我震惊的,是我写的内容。都是我完全不记得的事了。15年,我那会追大王子,正好他的剧最后泷泽客串了几分钟,我看了那几分钟,愣是又去把魔女的条件回顾了一遍(虽然大学时已经看过了)。这个行为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,当时的我写道

这么多年来,凡是论J家谁的颜最好的话题,我每次都是毫无悬念地给takki投一票 

在喜欢hyde的时候,福山的时候,木村、慎吾的时候,直到现在 

虽然见异思迁,唯独这点一直未变

说实话,我有点震惊!因为,上篇文写男泷泽女道重的时候,我还楞了楞,想了想把hyde放哪去了?他明明才是我第一个真情实感追星的日本明星啊,他的颜我也是极其认可的呀,我咋没把他给算进去呢。。。原来,很早以前,我就没把他算进去。。。

2014年的那篇文,看时间应该是我刚追smap不久,从东蛋看完con回来的时候吧。我做了一个关于木村的梦,在梦到他之前,我先梦到了泷泽。

刚做了个美梦,不得不说。先是在商场走着,远远看见一个穿着交警制服的帅哥,走近了发现他身边还有一堆女的排着队伍,定睛一看这不是takki吗!我上前问你是泷泽吗?对方一脸没听懂,赶紧切换“滝沢さんですか”还跟他握到了手。我还跟他说虽然kimura是我J家最喜欢的,但你是排在他后面我最喜欢的(颜)

我是彻底震惊了!!!因为,我一点都记不得这个梦了!!更震惊的是,我,居然,这么心水泷泽的颜吗!?虽然我的确是喜欢,闲暇的时候会想到搜一搜保养保养眼睛。但是,我有那么地喜欢吗??尤其是后面还追了那么多J家人士。。。从来没有考虑过他好吧。。。

不过,最让我震惊且悲伤的还是

即便我已经忘了这些事,我的所作所为,和几年前,十几年前比,还是没有太大区别。

现在的我已经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一件高兴的事了。我看了那么多心理学视频,我嚷嚷要改变。事实是,一个人,十年前是怎么想的,十年后还是怎么想的。言容易,行太难。脑袋里的想法很美好,运动个7天就要减掉10斤,或者觉得自己稍微认真一下就可以主持一场大型会议。但其实,真做起来,会遇到很多困难和瓶颈,没办法如己所愿。这大概就是俗称的理想与现实。

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看到过往这两篇无意中写下的文,会发出这样的感慨。可能是因为,我一直没变,我一直很喜欢小明的颜。虽然后来慢慢淡忘了,这个感觉一直还记得。它深藏在潜意识中,每当产生新的契机让我回忆起这个感觉,我写下的东西,会惊人地,和很久很久以前写的内容一样。虽然偶尔也有截然相反的时候,但,绝大多数都是一样的。甚至,用词都是一样的。有些事一直知道还好说,但像这种,自己完全没有这个认知,但因为写作的习惯,将过往遥远时空中的自己记录了下来,7年后,8年后再看,发现自己竟然和那个时候没有变化。高兴之余,还是会生出一丝悲哀。

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。我现在想要改变的,是一些性格上的东西。但是否,这个性格,就是根本很难改变的东西呢。。。

这个难解的问题先放一边,至少我明白了一点。以后有事没事真的可以多写作。不仅是将情绪的内耗转为外化,关键,记录当下的自己,方便以后的自己打脸(噗)。

以及,人的潜意识真的是个很微妙的东西。一方面,我很清楚对他兴趣不大,就是喜欢看他的颜,多么赏心悦目。但另一方面,我看到很多新人认识了他,我感到很欣慰,比新人重新认识木村,认识福山都欣慰,欣慰到我时隔两年为了日星又发表了文章。。。这该作何解呢。也许我从未了解过自己的内心。

比如前两天看武视频里提到灵魂伴侣,很多人找的其实都是自己的对立面。于是不少人提出反对意见,不不,我就是要找相近的。我也这么认为。但仔细听他一分析,嘿,有道理。我自认是一个比较苛刻的自恋者,有完美主义倾向,不太信任关系维度。那么,我的对立面是一个弱小的,但充满爱的人。一开始看到弱小,我本能地抗拒,哦怎么可能,给我强者!但后来一琢磨,的确是如此,就好比许墨。虽然游戏给他安了个幕后boss的身份吸引眼球。但我并不喜欢,我就喜欢开头温文尔雅与世无争的那个人设,他甚至不一定要是个什么知名教授。但现实中,那样的人,即便有,都已经被抢光了吧(噗)

嗯,话题完全跑偏了。好吧,我只是被这段跨时空对话给震惊了。最近这股takki的风潮也许过了1,2个月又会消停,然后人们慢慢地淡忘。过个5年,我又会因为其他契机写下同样的话,然后一搜发现,嘿,22年就写过一样的话。。。

我甚至已经可以预见这样的结局。

人,是否真的很难改变呢。以前的我,会很高兴自己没变。现在。。。只能说,虽然很想改变,但我会努力接受自己就是这个样子,并试图去修整一下它的枝叶,但不会妄图改变它,因为,根本没用(笑)

以及,我终于明白了一点。也许,只是也许,我比我想象的,还要喜欢泷泽的颜(笑死)。毕竟花美男谁不爱呢,多么赏心悦目啊

是否意味着,我已经从2020年那场噩梦中走出来了呢,我以为永远无法走出的噩梦。

吾心甚慰

最近不知怎的,B站多了很多泷泽秀明的视频。

对此,我只想说两个字

欣慰

国内的审美终于追上时代的步伐了么。。。

这么说不对,毕竟泷泽早就火过了,最旺盛的那几年,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

我一直觉得,他是J家最帅的一位,木村都望尘莫及,其他人在他面前只能沦为普通,歪瓜裂枣就更不提了。当然,这些人也都有靠各自的人格魅力和角色取胜。但是,单论颜值,无法超越。哪怕小辈们出了胜利,道枝之流,哪怕胜利也是我喜欢的颜,但真的,断崖式的差距。

所以,我是很高兴终于有人能慧眼识珠了。为什么这么说,因为,我经常,想到了就会在B站搜他的名字。在很久很久以前,不管是现役还是退居幕后,每一次,都只有寥寥几个视频,我都纳闷到不行,这样的美男居然无人赏识,一个个都瞎了眼么。所以现在,我最大的感受不是喜欢什么的,而是,吾心甚慰,终于等到了这一天。

不过怎么说呢,时尚是个轮回,颜值也是。其实早在20年前,我们已经慧眼识珠过了,只不过现在是让新生代又挖掘了一遍而已。

除了他,还有一个人,道重沙由美。我心目中日本演艺圈,最好看的人。男泷泽女道重(hyde:喵喵喵?),这两人,我不见得多爱他们的业务能力,但真的,颜值是我软肋。我不会刻意追,但,有事没事,想到了就会去搜搜看。尤其是后者,经常一看就几个小时过去了。。。美丽的事物,真是百看不厌。欣赏纯粹之美,真的是至高享受。

其实,硬要说硬伤,这两人也都有,没有一个人是完美无缺的,哪怕是巅峰期的小李子。但是,他们是真的长在我的心坎里,完全是我喜欢的类型。我想了想,那个类型大概就叫做,正统派

==============分割线==============

我要笑死了。写完这篇文后,突然思索了一下自己过往有没有写过takki的东西呢?总觉得我似乎提到过,但完全没有印象了。。。于是我搜了一下,居然还真有,标题就是《泷泽美颜盛世》23333

写于2015年06月13日,当时的我,因为higashi又重温了一遍魔女的条件,并写道

这么多年来,凡是论J家谁的颜最好的话题,我每次都是毫无悬念地给takki投一票 

在喜欢hyde的时候,福山的时候,木村、慎吾的时候,直到现在 

虽然见异思迁,唯独这点一直未变

说实话,我有点震惊!因为,之前写男泷泽女道重的时候,我还楞了楞,想了想把hyde放哪去了?原来,很早以前,我就没把他算进去啊。。。

震惊之余又有些心酸。原来,人真的不是那么容易变的,虽然我一直嚷嚷改变。即便我已经把它忘了,但这些过往都被我一一用文字记录了下来,永久保留。时刻提醒着我,你,一直还是那个你。。。

福兮祸兮

小随感续:狂热

接续昨日,武志红的视频里,我最喜欢的就是这篇《狂热与热情

以下并非完全是他的观点,也加了一些个人感悟。他的观点来源于他自己总结出的感悟,我们也不过是从中汲取所需,只要能够说服自身,让自己有所启发,它就是有意义的。

这篇里,中心思想有2个

①当你过不好自己的生活,你就总想去帮助别人。

②狂热与热情

帮助这个词很容易让人杠,换个更合适的说法应该是

当你过不好自己的生活,你总是想去指点别人。

正因为对自己的生活掌控不了,所以观察别人的生活,试图通过指点,控制别人的生活,让其过得如自己所愿,通过别人的生活,实现不能在自己生活中实现的部分。这份指点被冠以了“帮助”之名,“扶持弱势”之名,“正义”之名。

网上绝大部分的争议,都源于想要控制对方,而不是纯粹的帮助。自己的生活一团糟,但不敢直面,不知如何解决问题的内在焦虑,促使其将目光转向了自身以外的其他事物上。别人应该怎么怎么样,故事中的“这个人”应该怎么怎么样。把自己投射到那人身上,达成自己的理想。

帮助和指点是有区别的,前者是分享,后者是灌输,是替代。因为做不好自己的事,转头去做别人的事,从而忘记自己还有事没有解决。

再说狂热,有一句话醍醐灌顶。狂热,会让人抛弃自我。不惜一切代价,献出生命。

乍听很像贬义词,然而,换个角度说,革命烈士又何尝不是狂热分子,信仰可以让人不顾安危,为了心中的理想而战。好听点的说法,叫信仰。难听点的说法,叫邪教。本质没有区别。

所以我觉得,狂热不该被一味地贬低。不光是革命,科学,医学,没有狂热恐怕都是难以进步的,毕竟,社会需要这样一群不把自己放在第一位考虑的人。

狂热是对外界,舍弃自我的奉献。热情正相反,恰恰需要剖开自己的真实一面与之碰撞。

基于以上两点,我不禁思考2020年我下场的理由。

首先,我可以极其自信地说,我是狂热的。毕竟,我满脑子想的都是

除了他,我谁都不想关注!不给任何人眼神!

我舍弃三十余年的人生,拼了这条命也要捍卫我的三观!

那时的我,几乎没有一丝一毫余力去关心自己的事。

我的初衷是为了正义吗?

我想是的,因为我并不是为了他这个人。我为了坚持“一件事”下场,同样为了坚持这件事离开。时间来到2021年,我依旧在关注着吴的“事”,霍的“事”。坚持的是同一个东西。

我坚持的东西是正义吗?

现在,我只能说,我是在捍卫自己三十年来所受教育体系中孕育出的一个观点,我以为这是普世价值观。然而,并没有这样一个机器,在每个人出生的时候,都给它烙上统一的价值观的烙印。观念都是自己感悟得出的,既受到成长经历影响,也与所处圈子的潜移默化密不可分。于我而言,我可以接受别人讨厌他,但我无法容忍以讨厌为幌子,对法律,对生命的践踏。这样的观念,不管别人是否愿意称之为正义,至少,是我想要坚持的。我也有讨厌的人,为此三年没有吃过一次肯德基。但我不会强迫别人不吃,甚至强迫肯德基关门,这是本质区别。

时至今日,我依然无法接受与我的价值观相左的观念。但,既然,国家意志都允许它存在,法律都无法制裁它,或者说制裁不了它。那么,只能去接受它存在的事实,并尽可能远离。拼尽狂热,或许可以改变一个阶段,但它一定会卷土重来。历史也证明了它永远无法根除。

我只是,不想再狂热了。

比起狂热,还是关注一下自身吧。

多年来,我总是关注着别人的喜怒哀乐,从未有好好关心过自己。

新的一年,希望可以努力把自己放在第一位。

小随感

今天花了一上午看了武志红的心理视频。

对他,我大部分时间都是认可其观点的,至少他是理性派,对事不对人。有时候不得不承认,摆事实讲道理,这种我原以为是一个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,事实上,很多人,并没有。这当中,很难说好坏。也许,只能让自己接受并迅速淡忘。很多人,真的没有那么想。。。他们就是按立场看待事物,不顾对错,全世界几十亿人口的人,本就不可能个个如己所愿。

比如,视频中有一个小调查,判断事物,是以事实为依据,还是以情感为依据,居然有不少人选了后者,我全程问号脸,这是我难以想象也无法理解的。因为我根本没考虑过第二个选项,甚至觉得,竟然有人会堂而皇之选择这样的选项,仿佛没有任何不对。

当脑海中蹦出堂而皇之仿佛没有任何不对这些字眼时,我意识到了,我的所有感知,源于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。它使我产生了一种自恋,我所想的,即是唯一真理。我以为所有人拥有一样的认知,但很显然,并不是。每个人所受的教育,本来就不一样。

世界是广阔的,我一直到上大学,接触了五湖四海的人,才发现,仇日的人这么多。当时的我匪夷所思,毕竟从小到大,日本在我心中简直就和台湾省一样,是中国的一个省的存在了。你会恨一个省吗?周围,学校,整座城市都是这个氛围。

以此类推,虽然发现得是晚了一点,但也不得不承认。对事不对人,遵纪守法这种曾经以为的普遍观点,放眼全中国,也不是人人都这么想的。只不过,周遭都是同类人,让人产生了错觉。想想也是,既然有这么多仇日的人,自然也会有很多与自己意见相左,甚至背道而驰的人存在于世。既然从未在意前者,为什么要这么在意后者呢。

人活在单一的生活环境中,很难接触到其他观点。现代的网络,轻易地打破了这一层关系。仿佛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,好像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。但其实,他们依旧离我们很遥远,非常遥远,一辈子都不会遇到的遥远,根本不需要去在乎的那种遥远。

武有一个观点挺好的。思想再怎么天马行空,最终能落实到行动的,还是只有自己的凡人之躯。想法再美好,不通过实践反馈到自己身上,等于它从未存在过。

精神食粮,不会给我的身体带来质的变化。

我一直以为我幻想有,它就真的有。其实,我没有。

什么时候,我能真正想通这一点呢?

回忆

大约18年前,曾经在大学上过一堂法制公开课。法学院的老师为我们普法,有一个案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。

有一个女孩,在荒郊野外被人强奸,男人要杀她,她拼死逃脱,逃到了附近一个农户家里请求庇护。屋里有老妇和她的女儿。老妇非常同情她的遭遇,当时天色已晚,便让她与自己女儿同住一屋,第二天去报警。

深夜,老妇的儿子回来了。原来,他正是那个强奸犯。他从母亲那听说了女孩的事,便起了杀心。护子的老母亲更是告诉了他女孩和妹妹分别睡在上下铺。

此时的女孩并没有睡着,她在屋内听到了他们的计划。于是,她做出的决定是——

将熟睡的妹妹搬到自己床上,自己则躲在一边。于是,闯入房内的哥哥乱刀砍死了自己的妹妹。

事后,法官判定,女孩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!于情,她也许会受到良心谴责,但是,绝对没有法律责任!因为这是特殊时期,生命权高于一切。包括两人落水,力气大的人为了活命,把力气小的按在水里淹死了,他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!

这是我18年前学到的法律知识。这段科普视频,当初是专门拍了纪录片供电视台播放的。然而,很可惜,18年后,中国的法制反而在倒退,方方面面。不要说对法律一无所知,只会情绪输出的乌合之众了,就连执法之人,也早就忘记法制这件事了。。。

所以,锁门这件事在我看来根本没有任何争议,刘完全不需要付刑事责任。更何况,杀人犯明明另有其人。有些人,但凡能分出一点精力,把矛头转向真正的杀人犯上。都或许能让中国法制,更进一步。